坏了,撒腿想跑但腿脚突然也不听使唤,怎么跑也跑不快。一下子被那个黑衣人抱住,虽然那人个子比我稍矮,但是力量非常的大,捂着我的嘴和鼻子,拖入黑暗深处。在那个年代,别强奸是九死一生,即使活下来也难以见人,我瞬时感到好无助。
正在失望的时候,突然一声哼着小曲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我又看到了希望,使劲挣扎,试图挣脱,试图弄出一些声响,但是黑衣人把我箍得紧紧,无法动弹,大气都喘不出来,眼睁睁看着唱着小调的人走旁边走过。
正在我绝望时候,只见那个人脚被隔了一下,低头看见地上有一只女人的鞋,他拿着鞋向四周看看了看,低头正在思索着什么,最后蹲下发现了刚才我被拖走的痕迹,于是顺着痕迹,他发现了我,立刻明白了。他扑上去,和那个黑衣人搏斗起来,他本身就比那个黑衣人个子高大,再加上那人非常慌乱,很快就打跑了,终于救下了我。
当时,我还惊魂未定,遇救之后,放声哭泣释放刚才的压力。他关心的问,小妹妹你没事吧,边说边帮我穿上鞋,我送你回家吧。走到村前的桥上,我停下了脚步,转身鞠躬向他道谢。他摸摸了头,腼腆说不客气,我走了。
看着他走远,突然我鼓起勇气问了一句: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他回头道,我叫左宇轩,你呢?我叫:“李萱诗”他惊讶:“好美妙的名字,没想到在这里还能有人给你起那么好的名字。”其实我家原来是大户人家,但成分不好,家道败落,被他人排斥瞧不起,所以很担心怕他嫌弃我。没想到他并没有嫌弃,而是对我非常好,非常尊重我。
后来我俩就慢慢熟悉,他教会了许多知识,开拓了我的视野,我也拿出家藏的古代典籍,一起沉醉于诗海里。晚上靠着他坚实的臂膀上,仰望着星空,听他富有磁性的讲故事,最喜欢躺在他怀中缓缓入睡,相融于静谧的夜色里。
没过多久,他返城了,临走之前送给我一个信物:黑色的钢笔,深情的望着我,你要好好学习,我会等你,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后来,我怀着这个信物,努力学习,终于不负其所望,考上了大学。毕业后,我们终于从恋爱步入婚姻的殿堂,有了爱情的结晶。真正的感情,是彼此的关心和体贴,是彼此心疼爱惜的感觉。他累的时候,我会给他揉揉肩膀,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他能耐心听我唠叨。真正的感情,就这样一种亲切感和放松的心情,是一种亲人般的感情,是心灵和思想的交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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