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手无轻重,我只能保证不打残他。”
张浩南看着前方路面,“我也不是一个人去,还会喊上浩东他们。总之一句话,让张浩伟在学校颜面无存。阿叔,念书没出息,吃苦吃得多。张浩伟已经不小了,他现在要是去技校,只会跟小混混搞在一起。他要是人善,去技校是能学到东西的,但阿叔你也是知道咱们家养不出善人来。”
“治病下重药,我懂。”
咂咂嘴,像是回味仅剩的烟味,张直才忽然叹了口气,“我当初就是没有好好念书,不像直兵,考上警校。唉……”
跟儿子讲道理,是不可能讲通的。
十三四岁的少年,正是想要耍威风的年级,以为认识几个狐朋狗友,就牛逼轰轰了,在学校中耀武扬威,简直不要太骄傲。
张直才是过来人,他少年时期,何尝不是如此。
苦口婆心是完全没有效果的。
实际上重生前的张浩南,也是这么做的。
后来他母亲,也就是张浩南的婶娘,更是被堂哥张浩东一耳光抽晕了过去,张浩东被她记恨了整整五年,直到张浩伟考上了建康医科大学,这段恩怨才算消了。
祖上反贼频出,自然很清楚“混社会”是多么底层且没前途的活法。
“念书像吃屎,从来不轻松的。但念书只要念出来,日子就会轻松得多。张浩伟这个岁数还来得及,只要打到他怕,打到他服,打到他晓得只要敢做小混混就会体无完肤毫无尊严,他自然就会去念书。”
“嗯,说得对!”
张直才用力地点了点头。
“别人也有自尊的……”
后座的赵飞燕感觉叔侄二人价值观有问题,小声地说道。
“他不好好念书的那一刻起,就已经丧失了自尊。”
“念书又不是唯一出路……”
“你说得对,但念书是最轻松的出路。有捷径不走,偏要绕远路,这么蠢更应该往死里打。”
“……”
“也不看看什么家庭,又不是豪门富贵,还敢不好好念书。”
“但也应该好好沟通……”
“呵,怎么,沟通不好难不成就去自杀?那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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