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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狗主人还是有嫌疑,也说不通;她杀了人,明明可以让宠物狗将生殖器消化掉,这样就能做到死无对证,她还跑去宠物医院,暴露自己干嘛。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了解到,死者王先生属于无业游民,是一名拾荒者,就是捡垃圾的。
他腿脚不利索,经常被别人抢生意(就是易拉罐瓶子被别人捡了)宠物狗的女主人姓马,叫马丽,是个大学毕业生;她有一个弟弟叫马良,还在念高中。
事发当晚,马丽和同学在ktv包厢内k歌,好几个同学能为她作证,她完全不具备作案也不具备作案马丽和马良的父母也都是老实人,虽说马氏夫妇的居住地址里事发地点只有十分钟车程,理论上他们是有嫌疑的。
为了消除他们的嫌疑,小浩询问了街坊邻居,发现这块地方的人都不认识死者,这人肯定和马氏夫妇没有关系,首先得这样假设,不然工作量会很大。
得出这种假设的有力证据有两个,一,王先生没有手机,马氏夫妇不能确定死者的地点;二,这片区域的人没见过死者,不是在家中谋杀再运尸,而且他们没有私家车。
既然嫌疑人和死者毫不相干,找不到凶手凶器,证据不足,此案就成了悬案,一直没有结案。
过了几天,又接到报警。
这次,小浩惊呆了,马丽上吊自杀了,死在她自己的房间里,屎尿屙了一裤子。
绳子绑在吊扇上,脖子被头绳勒紫了,本来一个漂亮姑娘变得面部狰狞,眼珠圆瞪,舌头吐得老长。
小浩遭遇恐怖的情形便开始想些色情的事,虽然十分不尊重死者,但这是快速驱散恐惧的方法。
小浩看到这个长舌妇,便开始回想扫黄大队长收藏的那几盘录影带。
尸体是马氏夫妇发现的,房间里没有盗贼闯入的痕迹,门锁没坏,甚至房门窗户都被反锁了,可能是自杀时不想被人发现。
整个房间没有翻动打斗的痕迹。
房间中没有遗书之类的东西,但在她的手机上发现她和她弟弟的通话记录和一条死者发给她弟弟的简讯,只有三个字。
我死了。
信息发送的在收件箱里发现了弟弟的回复。
"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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