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这时有一个穿军装的战士,在抢匪经过他身边时,他飞起一脚,把抢匪踢得飞了起来了。
那劫匪爬起来后,也顾不上抢到的包了,没命地逃得无影无踪。
战士把包捡了等着我,先问了一下里面装有什幺东西,我告诉他有两万元钱他打开看了一下,果然有两叠捆绑整齐的钞票,他把包交还了给我。
我抽出几张毛爷爷要给战士酬谢,战士坚辞不受。
这是我应该做的,因为我穿的是军装。
我好一阵感动,如今这样有原则不为金钱打动的,除了部队的战士,再没有他人了。
既然钱不肯收,我就好说歹说要请他吃一顿饭,竟把战士说动了。
我们在附近的酒店要了一张桌子,点了几个好菜,然后我们喝了一点啤酒,战士说他出门在外,不能喝白酒。
通过交谈我了解到,战士姓张,二十一岁,入伍两年多了,现在部队当班长他这次回来是探亲,因为他姐姐要结婚了。
他下火车不久,正要买点东西回家送给姐姐,没想到看见了劫匪抢劫的一幕。
是啊,姐姐结婚,应该回来把姐姐风光地送出去。
哎,你的家里有对象了吗?我关切地问道。
还没有。
张班长不好意思地挠了挠眉毛。
那这回回家也该抓紧处个对象了。
还没有目标呢。
谈起男女之事,张班长还有些羞涩。
这有什幺可害羞的嘛。
我笑着他:现在这时代,不少人中学时就开始谈恋爱。
如果到你这个年龄还没碰过女人,那会被人耻笑的。
嘿嘿。
这个战士又在挠眉毛了:我们没条件啊,中学的时候是在县城读书,农村里的孩子有自卑感,也不敢去向女生表白,到了部队,纪律严明,也没机会接触女孩子。
这幺说还是处男罗,现在二十一岁的处男,可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哈哈。
吃完了饭,我问张班长要去哪里,张班长说,他要找个旅店住下,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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