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名大内高手。而在我眼里里,他是我目前必须保护的人。
「操你妈的敢踢我的人?」
一个30岁左右的纹身流<img src="/toimg/data/mang.png" />朝我走来,手里拿着两个啤酒瓶。
没等他反应,我瞬间离开凳子,然后一个跆拳道的高飞脚,接一个侧踢。他就像冬瓜一样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那桌火锅上,烫得他浑身辣红,杀猪般的直叫。
94年的台湾真的很乱,都打成这样了,没有一个警察来的。
「靠,给我砍!」
天知道谁借他的力气,还能教唆手下砍人。
「想死就来试试!」
我背对他们坐下,然后继续吃了起来。有时以退为进起来嚷嚷道:「你们他妈的白痴啊?还不把我送医院?」
那群流<img src="/toimg/data/mang.png" />正好借机一拥而上,架起他就往一辆小面包车跑去。
「大d 啊,你的身手越来越厉害,都能当大侠了!下部动作片,你当主角!」
向华强喝着冰啤酒,痛快道。
「谢谢老板,不过还是饶了我吧,我最怕抛头露面。你知道,我们出来混的,最讲究一个隐密性。」
我拿起一瓶啤酒,给他倒满。
「你这个人,就是一点都没野心。算了算了,我也不勉强你。吃得差不多了吧?」
「恩,挺饱的。」
「那好,走,我们继续逛逛!伙计,结账!」
「还是我给吧,这里不刷卡的。」
我仍了500 港币,算是我们的餐费和打烂桌子的钱。老板感激地把我们送到门外。那幺乱的世道,有人肯陪钱太难得了。
坐上夜市里的人力黄包车,按照车夫的推荐,我们来到了一处号称高雄档次最高的夜总会。
「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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