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反正的确是真迹,就是假的过分。
好吧,原来是在这儿等着我啊。
不过她也深知分寸,想要的东西不仅是自己喜欢的,更是无伤大雅的乐谱。
老实说如果是别的商会的话,现在多半是全部原价乃至加价购入。
但正因如此,自己才会选择东部商会联合。
因为她们真的只是在和自己做生意,而不是在投资和图谋。
这好也不好。
揉了揉眉心后,莫恩说道:
“我有一份不错的乐谱,我想贝娜拉娜小姐应该会非常喜欢。”
“不知是什么样的乐谱?”
“是永恒王赠给金领主之一的礼物,具体的我就不多说了,就当作一个惊喜吧。”
永恒王赠给金领主之一的礼物,还是乐谱?!
难道是传闻中的《第18号十四行诗》!!!
可这玩意不是据说在那位陛下的神国里吗?
世人也就知道有和大概的来历,其余诸如具体内容什么的都是不清楚。
“我,我冒昧的问一下,不会是《第18号十四行诗》吧?”
莎翁的那个?我好像是有抄写过。
但那是情诗啊,她和乐谱有啥关系?
而且那玩意我记得我是拿去压箱底了来着。
谁给我翻出来了?
翻永恒王的遗物?
因为出现了不在认知中的偏差,所以莫恩也有点懵逼了。
“不,不是。”
“那就没事了。所以您的乐谱在哪儿?”
“在这儿。”
不是别的,就是在莫恩的故乡,基本每一个人都听过的摇篮曲。
为了庆祝自己朋友的孩子出生,莫恩将其作为礼物送给了对方。
“奇怪的曲调,但是,嗯不错,真的不错,我想大小姐一定很乐意收购这份乐谱。具体价格我可以给您一个预估。”莫恩直接打断了对方:
“给我十枚古约金币和这个就行了。”
莫恩递给了对方一张纸,上面只有一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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