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爱。 温雅把脚从木屐里抽出来,伸到梅谢面前。梅谢本以为这是命令自己为她按摩,却没想到那只脚直接伸进了他怀里,隔着衣物在梅谢胸前踩着,小巧的脚趾轻而易举地找到他那处敏感的乳首。 梅谢在马车里见识过了温雅在他面前玩弄那小郡王,此时更害怕她就这样公开地玩弄自己,忍不住往旁边躲了一下。 温雅抬脚踢到他脸上,直把那小王子踢得偏过头去,但听语气却只是戏谑:“小贱奴还敢拒绝主人,是不是想讨打?” 梅谢原以为温雅会拿鞭子抽他,正怕着却发现她并没有生气,顿时心里充满了希望。他也听不懂周语,只知道把温雅伸过来的脚重新抱在怀里,用娇嫩的脸颊蹭着她的小腿。 这副毫无仪态的亲昵模样,不像是调教好的小奴,倒像是只寻求主人怜爱的宠物。况且这夕国的小王子一开始对温雅怒颜相向,被绑起来骑过之后却才变得乖了,还真像只需要驯服的野生小动物。 “听不懂人话的还做不得小奴,你还是当只猫吧。”温雅用脚趾抬起梅谢线条清晰的下颌,对他勾了勾手指,“过来。” 梅谢仍然听不懂,却也“无师自通”地跪着爬到榻旁,把那张漂亮的小脸放到温雅的腿上。而温雅把手指伸到梅谢的唇边,这夕国的小王子真像只小动物似地,张开红润的唇瓣把她的手指含在口中。 温雅捏住他柔软的舌尖往外轻扥,梅谢吃痛反射性地要咬下去,然而在关键时刻还是强忍住了,反而讨好地舔了舔她的手指。 这倒是让温雅有些满意,抽回手摸了摸他头上光泽亮丽的卷发:“真是只小贱猫。” 梅谢笑得露出了两颗尖尖的虎牙,像是得了什么天大的夸奖。 ———————————— 浅槽一下,有些古代文真的令人尬到抠出三室一厅……我很理解作者把金手指设定成让主角获得现代工业技术,然而让主角在古代“发明”混凝土? 同学,你知道为啥成分差不对夯土强度远不如混凝土么,还当场演示用「水泥」制备混凝土……我寻思着一个已经发明了「水泥」的文明,有什么理由没接着发明混凝土,还用得着一个除了金手指啥生产实践经验都没有的小姑娘提出可以把「水泥」和骨料混在一起,古代工匠们才惊叹,哇原来把水泥和那些东西混一起就可以形成混凝土啊! 不是,你都知道混凝土里有「水泥」了,为什么不直接写发明「水泥」啊??? (又:我认为不懂建材但要写建材的金手指是合理的,直接一笔带过主角发明了混凝土毫无问题;毕竟按一般人理解,在一个还在使用夯土的时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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