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女人》

【我家的女人】(小续)(6/9)

……

    第二天一大早,母亲把我叫起床,让我赶紧吃了早饭,陪她出去找工作。

    之前,我妈妈一直在一家大卖场上班,收入不算高,吃穿用度很拮据。为了省去一部分房租,她甚至搬进了如今这小平房。现在,儿子又南下投奔她,两张嘴吃饭,妈妈经济压力更大了,急需尽快找到一份活干。

    后来我又了解到,母亲当初被大卖场辞退,实际上是被人抓住了把柄,胁迫之下,才一时丢了大卖场的工作:作为大卖场一名普通的销售,母亲的工作内容十分简单,也就是在店里站站柜台,卖东西,帮顾客结账。母亲做事情一直谨小慎微,因为她很明白自己处境,她一个单身妇女,没关系没背景的,凡事不求出风头,受领导表扬什么的,只求一个安安稳稳,不犯错误。

    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越有求稳的想法,越容易犯事儿。

    果然,有一次,店里来了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年轻人,他穿着打扮十分讲究,手上、脖子上披金戴银,看模样就知道是个富家子弟。

    那天我母亲接待了他。

    年轻人出手十分阔绰,一进门,二话不说,指着洋酒架子上的XO人头马,就高喊:「来!给我各整一箱。」

    说完,年轻人掏出几沓崭新的百元大钞,当下就把账给结了,母亲回忆时还说道,点钱时,他连眉头都不皱一下,末了还嚷嚷着要给我母亲小费……

    最后,悲剧发生了:当天下午,公司财务打来电话,说那几沓百元大钞全是假钞,但造假技术极其高超,应该是最近市面上才出现的新科技,只有在部分大银行才能鉴出真伪……造成损失后,秉着「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大卖场要求我母亲自行承担损失——两万多块钱,几乎是我母亲半年的收入了!

    其实,一般遇到这种倒霉事,只要在公司上面有人,稍微活动活动,跑跑关系,诸如此类非故意而为的失误,完全可以不追究责任,仅给予书面批评。

    母亲自己也知道,关于这件事,在省城总公司的刘主任准能帮上忙。

    刘主任在大卖场算是位高权重,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关键职位上当领导,大风大浪都经历过,却一直矗立不倒。刘主任利用职权之便,帮过不少人,也捞了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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